问题 | 民间借贷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民间借贷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法院对违约金审查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对违约金的数额调整是以当事人的请求为前提的。但是,在民间借贷合同中,法院有权主动介入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审查。 2.这是因为民间借贷合同涉及资本市场的稳定,属于国家严格控制的领域。 3.如果允许当事人任意约定违约金,而法院无权予以调整的话,很容易为变相高利贷提供合法外衣。 4.法院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适当的调整,以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5.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为了约束双方行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但法院对违约金的数额具有审查权,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如果你对此有更多疑问,欢迎在法律网留言咨询。 ![]()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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