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秘密和专利之间有什么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 |
释义 |
1、 商业秘密和专利之间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不同概念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为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是指,只要它不是行业内众所周知的公共信息,并且能够保持与公共信息的最小秘密或新颖性差异,它就构成商业秘密 专利是发明创造,即发明专利申请,依法经审查合格后在规定期限内向国家专利局提交并授予专利申请人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 2。不同的构成要件 商业秘密必须符合构成要件。它们是非公开的、实用的和有价值的。已采取保密措施,这是必不可少的。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这取决于是否满足上述四个要素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确定专利。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实施难度不同 商业秘密的实施难度大于专利的实施难度 2。商业秘密(与专利相比)有哪些特点。商业秘密不需要披露技术。专利以公开技术内容为代价获得法律授予的专有权,其内容必须在专利说明书和附图中予以体现,其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商业秘密通常处于保密状态,由于权利人独特的保密方式,商业秘密保持其价值。商业秘密可以无限期地得到保护。专利的保护期限由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利费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商业秘密的保护期由企业自行确定,不受技术本身的影响。即使企业决定对商业秘密实施无限期永久保护 3。商业秘密的保护不受地区限制。专利权的取得是根据该国法律产生的,并在该国管辖范围内有效。商业秘密权不受地域限制。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同时,企业也采取保密措施对其进行保护。因此,商业秘密的保护不受地区限制。商业秘密所有人无权排除他人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相同或类似信息。专利权是独一无二的。专利申请一经提出,他人不得再以相同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专利。因此,专利权是绝对排他性的。由于商业秘密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同时共享,当其他人通过自我开发和逆向工程获得与商业秘密权利人相同或类似的信息时,商业秘密权利人无权干预。因此,保护较弱,失去权利的可能性更大。商业秘密的保护程序相对简单,不需要支付费用。专利权是在权利人向有关部门报告、审查和批准后,在法律授予的管辖范围内受保护的权利,专利权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否则将像本案中的JZ专利权一样终止。商业秘密是企业自身采取的保密措施,程序由企业自行确定,相对简单,无需支付保护费 基于上述,商业秘密是公司的秘密,他人无法知晓,专利是以所披露技术的内容为代价而获得的权利,他人不得侵犯。因此,对于你自己,你应该保护你自己的权利,这样你自己的利益就不会丢失。 商业秘密权是否受时间限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专利申请可以撤回吗?专利申请的时限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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