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施工的事故等级划分 |
释义 | 一、工程施工的事故等级划分 工程施工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工程施工事故处理程序 工程施工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3.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 三、哪些工程施工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 下列工程施工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法律网提醒,所谓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指的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 《建筑法》第83条规定:"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抢险救灾等工程 《建筑法》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于本法 4.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5.军用房屋建筑 《建筑法》第84条明确规定:"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引用法条: [1]《工程暂停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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