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保险断交后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处理 |
释义 | 一、单位保险断交后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处理 单位保险断交后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劳动者可以催告其及时缴纳; 2.如果公司不按时足额缴纳的,则可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对其每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单位多久不交社保会断缴 法律网提醒您,社保一般三个月不交就会断掉。参保人员应在纳入参保范围三个月内参保,自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次月享受。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三个月的,视为中断参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三、单位社保断缴后不交的仲裁时效 单位社保断缴后不交的仲裁时效是1年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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