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窝藏包庇犯罪管辖权的归属 |
释义 | 一、如何确定窝藏包庇犯罪管辖权的归属 窝藏包庇犯罪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二、窝藏包庇罪取保候审可以吗 法律网提醒,窝藏包庇罪取保候审可以,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三、窝藏包庇罪概念是什么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即只有在与犯罪人没有事前通谋的情况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才成立本罪。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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