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运输途中货物丢失谁负责 |
释义 | 一、运输途中货物丢失谁负责 运输途中货物丢失由运输公司负责。法律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二、货物运输损毁风险什么时候转移 在途货物的风险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转移。 在途货物买卖是指,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 因为运输途中的货物已经在承运人的控制之下,所以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货物的风险就从卖方转移给了买方。 因此,在途运输货物买卖中,标的物毁损的风险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转移。 《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路货买卖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 三、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种类 货物运输保险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1.货按照适用范围的不同划分为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和涉外海洋(陆上、航空)货物运输保险两种。法律网提醒,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当事人一方通常为: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包括附设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涉外海洋(陆上、航空)货物运输保险合同通常是有关外资进口、出口、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引进设备、外汇贷款、补偿贸易、中外合资经营等的涉外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2.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划分为航空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水上货物运输保险、邮包保险和联合运输货物保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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