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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一方怎么变更
释义
    一、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给一方怎么变更
    离婚房子过户给一方变更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
    2.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3.办理房产交易转绘;
    4.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5.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
    6.取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夫妻离婚房子过户去哪儿办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当事人去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离婚房子过户手续需要什么资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及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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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7: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