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供应血液事故罪涉及哪些构成条件 |
释义 | 一、法律规定供应血液事故罪涉及哪些构成条件 法律规定供应血液事故罪涉及的构成条件如下: 1.构成本罪的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 2.主方面表现为过失;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客观方面存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供应血液,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二、供应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是什么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量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网提醒您,《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供应血液事故罪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血液制品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由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而依法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血站 (库)、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构成,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犯罪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则不能成为此罪主体。 2.主观要件不同。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在主观方面则表现为故意。 3.犯罪形态不同。本罪是实害犯,只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之后果,才能构成犯罪。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则是危险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而不论该行为是否在实际上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4.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中实施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一系列行为均是合法而为之,只是没有依照规定对血液、血液制品进行检测或者在采集、制作、供应活动中违反其他操作规定。而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则以行为的非法性为前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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