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是一个东西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开 |
释义 | 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是一个东西吗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和离职证明不是一个东西。他们的区别如下: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劳动补偿方面的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网提醒您,要注意分辨两者的区别。 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开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时为劳动者开具,并加盖公司公章。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什么用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用处在于: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够使新单位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也为办理相应手续提供了依据,这个可以要求之前单位提供的,没有问题的。 2.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应该公司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如果原件不够,可以请收取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何处的字样。 引用法条: [1]《劳动法》第一十八条 [2]《劳动法》第一十九条 [3]《劳动法》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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