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交,赔偿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 一、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交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应该在形式案件立案时一并提交。也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没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最好在法院审判前提出,法院好安排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 2.在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 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被害人仍有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过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理。 3.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告知被被害人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与公诉书一起移送人民法院。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引用法条: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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