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需要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一、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需要履行的义务是什么 出卖人在买卖合同中需要履行的义务是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的义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买卖合同履行地如何认定 1.双方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争议标的物确定履行地。标的是支付货币的,收到货币的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约地; 3.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点; 4.其他标的,以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所在地为履行地点。 ![]() 三、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状的内容应包括哪些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 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起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 法律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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