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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规定有哪些
释义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规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规定如下:
    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二、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的特点是什么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法律网提醒,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三、土地使用权抵押需要登记吗
    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土地抵押必须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程序:
    1.土地使用权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的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
    2.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持被抵押的土地的使用权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一方到场申请抵押登记的,必须持有对方的授权委托文件。
    3.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和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准予登记,土地管理部门在抵押土地的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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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