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斗殴罪持械未伤人是否认定持械 |
释义 | 一、聚众斗殴罪持械未伤人是否认定持械 认定持械,聚众斗殴罪中的持械的认定:聚众斗殴罪中的持械是指参加聚众斗殴的人员直接使用器械斗殴,或在斗殴中携带并显示但未使用的情形,既包括事先准备器械并在斗殴中使用,也包括在实施斗殴过程中临时就地取材获得器械并使用。“械”包括各种枪支、治安管制器具、棍棒等足以致人伤亡的工具。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持械未伤人有什么证据 1.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这是证据中的核心部分,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动机和目的、聚众斗殴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后果、社会影响、数量、方法、手段、人身伤害和物品损失等。 2.被害人的陈述:被害人的基本情况、被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后果、方式手段及人身伤害和物品损失等。 3.证人的证言:证人证言是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证据,包括现场目击者、知情人等。 4.物证、书证:包括照片、工具等实物证据,以及相关的书证材料。 5.鉴定结论:物证鉴定、伤情鉴定书等,可以证明案件事实和证据的真实性。 ![]() 三、聚众斗殴罪持械未伤人请几个律师进行辩护 聚众斗殴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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