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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民个人可宣布破产吗
释义
    一、公民个人可宣布破产吗
    目前个人是不可以走破产程序,申请破产保护的。我国的破产法只适用企业,而不适用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公司强制清算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发生的。公司终止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种是公司的破产,即公司基于宣告破产而终止。这两种情况下都会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组织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
    (二)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指通过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
    (1)提请强制清算的主体:债权人和公司股东;
    (2)强制清算启动事由: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
    (三)清算是公司终止很重要的步骤,也是必要步骤。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三、如何撤回公司强制清算申请
    (一)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强制清算申请前,申请人请求撤回其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自愿解散的,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清算组对股东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前,申请人以公司修改章程,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继续存续为由,请求撤回强制清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三)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或者被人民法院判决强制解散的,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清算组对股东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前,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强制清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不予准许。但申请人有证据证明相关行政决定被撤销,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解散公司判决后当事人又达成公司存续和解协议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公民个人可宣布破产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如果是公民个人的,这个时候不可以进行破产的,因为我国的破产法只适用于企业,并不适用于一个人,在我们的生活中如果是个人手里的公司,也不可以宣告破产,因为自己承担着无限责任。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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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5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