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产权登记有异议如何处理问题 |
释义 | 一、对产权登记有异议如何处理问题 对产权登记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或者提出异议登记。在向当地的登记机关提出异议登记时,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来支持自己的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二、对产权登记有异议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对产权登记有异议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证明异议登记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复印件等。 2.异议登记申请书:详细说明异议登记的原因和理由,包括对登记错误的具体说明。 3.证据材料:支持异议登记申请的证据和资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相关文件。 4.其他材料:根据当地登记机构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材料。 ![]() 三、对产权登记有异议被驳回该怎么办 对产权登记有异议被驳回后,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审视异议登记的申请过程:回顾申请异议登记的流程和步骤,检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登记机构的要求。如果发现有不当或疏漏之处,可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寻求法律咨询:如果认为驳回的理由不充分或者存在错误,可以寻求法律咨询,咨询专业律师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律师可以帮助分析异议登记被驳回的原因,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 3.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认为异议登记被驳回是不公正或不合法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并详细说明异议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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