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被收购后如何处理债务问题 |
释义 | 一、企业被收购后如何处理债务问题 企业被收购之后债务问题的处理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二、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收购公司的注意事项有: 1.了解收购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情况; 2.采取合法方式收购公司; 3.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4.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5.其他注意事项。 ![]() 三、被收购公司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连续计算,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 法律网提醒,若公司被收购后,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此时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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