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是否有时间限制 |
释义 | 一、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是否有时间限制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是有时间限制,申请工伤待遇时间限制如下: 1.如果申请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申请的期限是30日,劳动者申请的期限是1年; 2.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伤待遇的,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1年; 3.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工伤待遇的,起诉的时效3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需要提供工伤认定书吗?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需要提供工伤认定书,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工伤认定结论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4.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费用清单、医嘱处方、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医疗诊断证明书、各种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辅助器具票据; 5.用人单位或因工死亡职工近亲属办理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手续的,应当提交被供养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近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 6.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用人单位应提供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有关结论性证明; 7.二次住院取固定物的,应提供医疗诊断证明书、单位或个人书面申请、附原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第一次住院病案首页、住院病历、出院小结等。 8.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治疗的,应填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报批。 ![]() 三、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办法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上海社保中心或分局提出申请; 2.经审核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并退还全部材料。 4.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机构各执一份并退还全部材料。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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