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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有哪些类型
释义   一、房产纠纷有哪些类型
    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如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土建、设备安装、装修)、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如房地产咨询、评估、中介)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他项权利侵权纠纷(如相邻用水、排水、采光、通风)等等。
    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的争议纠纷,经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入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个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之间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争议经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等等。
    
       二、房产纠纷的诉讼费用
    诉讼费用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案件受理费,二是其他诉讼费用。
    房产案件属于财产案件,其案件受理费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缴纳:
    除了缴纳案件受理费外,还要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补贴;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等。
       三、房产纠纷的起诉流程
    1、首先要确认案件的被告者。
    2、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
    3、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有举证期,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资料。
    5、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通知当事人。若当事人正当理由迟到,人民法院会以撤诉来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以上就是法律快小编为大家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产纠纷有哪些类型的相关法律规定。房产纠纷是一个大的概念,下面有很多的子概念。充分的认识房产诉讼的分类是我们精细化解决房产纠纷的重要方式。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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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7: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