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法任意撤销 |
释义 | 一、赠与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无法任意撤销 有三种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的情况,分别是: 1.经过公证的赠与不可以撤销; 2.赠与物已经交付的不可以撤销; 3.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不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赠与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赠与合同纠纷的处理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方式处理。法律网提醒您,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根据房屋赠与合同的内容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赠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 赠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赠与人的撤销权,当具有法定情形时,应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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