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改房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
释义 | 一、拆迁房改房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拆迁房改房补偿标准计算为: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房改房补偿协议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拆迁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被拆迁房屋的基本信息,拆迁安置各方面的事宜等等。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协议应当要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1.拆迁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 2.被拆迁房屋各使用人的姓名; 3.被拆迁房屋的地址、地段和建筑面积; 4.在四级地段安置应得的房屋建筑面积; 5.货币化安置款额; 6.货币化安置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7.被拆迁人的搬迁期限; 8.违约责任; 9.其它。 ![]() 三、拆迁房改房补偿不服的诉讼时效 房屋拆迁补偿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拆迁补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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