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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权宪法
释义

分权宪法

依据分权理论原则制定的宪法。分权学说是产生近代宪法的理论依据之一,也是近代西方各国的一项带普遍性的宪法原则。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曾指出,“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作为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的美国宪法就是按照三权分立原则和体制而制定的,这部宪法规定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法院,三权之间互相独立,又互相制约。美国制宪者十分强调三权分立学说中的制衡思想,他们认为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不仅要分开,还必须三者互相牵制,互相平衡,以权制权。后来大多数资产阶级国家接受了这一分权理论原则,并结合各国国情,制定了各自的分权宪法。在中华民国,孙中山曾提出五权分立,制定了五权宪法,即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别由五个院行使。分权宪法对于反对封建专制主义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但是它掩盖了资本主义国家中资产阶级专政的阶级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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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2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