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对不赔偿医药费案件会做出什么样的判决 |
释义 | 一、法院对不赔偿医药费案件会做出什么样的判决 不赔偿医药费的,法院可以对被告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变卖,用于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打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不赔偿医药费纠纷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不赔偿医药费的上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三、不赔偿医药费纠纷的上诉费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不赔偿医药费上诉费用上诉人承担。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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