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仲裁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含部分无效)、事实劳动关系、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5.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合同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处理 1.申请撤销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申请不予执行裁决,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 三、仲裁的费用由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仲裁的费用由谁承担如下: 1.受理费由仲裁申请人提前支付,处理费双方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和投诉副本后1日内提前支付; 2.结案后,仲裁委员会按照败诉方承担仲裁费的原则确定,双方部分败诉的,由双方承担; 3.当事人撤诉的,全部费用由撤诉方承担; 4.经仲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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