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案件的证明要素是什么 |
释义 | 一、敲诈勒索案件的证明要素是什么 书证、物证、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如能证明威胁事实的短信、邮件、信函等。如证明已经给钱的银行汇款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证人证言。知悉被敲诈勒索事宜的证人及其证言等。如果受伤害的,对伤害部位要及时拍照,保留照片和致伤工具等。提供自己身体受到伤害的病历、诊断证明及医疗费票据等。被害人陈述;鉴定结果;警方勘验、检查笔录等亦可以作为证据。当然了,并不是说被害人没有证据就不能报警,但有证据的,能方便警方立案侦查,否则警方可能不立案或最终可能无法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 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条件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条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三、敲诈勒索罪能缓刑吗 法律网提醒您,敲诈勒索构成犯罪,符合以下缓刑适用的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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