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从何时起算 1.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起算,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的时间密切相关。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这意味着,一旦当事人了解到存在可以撤销合同的事由,就必须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该权利将消灭。 4.如果当事人在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那么撤销权也将立即消灭。 5.这个期间是不可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权利人必须及时行使,否则将丧失该项权利。 二、除斥期间的特点和规定 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具有以下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这意味着,一旦除斥期间开始计算,就不能因为任何原因而停止或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也就是说,如果在除斥期间内没有行使相应的权利,那么该权利就会消灭,不再存在。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这意味着,除斥期间的存在是为了限制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期限,如果权利人在这个期限内没有行使权利,那么就会丧失该权利。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这意味着,除斥期间的开始计算,是从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开始的,而不是从其他时间点开始计算的。  三、除斥期间的适用和范围 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如撤销权、解除权等。在民法典中,除斥期间的具体适用范围包括: 1.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期间; 2.撤销因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合同的期间; 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 4.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 5.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间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形成权都设有除斥期间的规定,例如相对人行使催告权的期间、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的期间等就不受除斥期间的限制。 你还有其他关于撤销权除斥期间的疑问吗?欢迎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更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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