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房产能否被顺利收回 |
释义 | 一、赠与房产能否被顺利收回 1.房产赠与已过户。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3.房产赠与未过户。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是可以将房产收回的。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法律网提醒您,如果赠与的财产是动产,那么直接交付就行,如果赠与的财产是房子之类的不动产,那么应当去相应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否则赠予人可行使撤销权使赠予行为无效。 二、房屋赠与和买卖的区别 房产赠与和买卖的区别有:房产赠与名下的合法财产即可,房产买卖必须具备所有权证;房产赠与是无偿转让,房产买卖是有偿交易;房产赠与可做公证,房产买卖无需公证。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三、房屋赠与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房产赠与可以撤销情形有: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直接可以撤销;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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