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方需要赔偿的项目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需要赔偿的项目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方需要赔偿的项目是: 1.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等; 2.财产损失包括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之前可以申请保险理赔吗 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之前可以申请保险理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三、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网提醒您,发生交通事故后,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的,可以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赔偿协议书;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3.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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