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房产抵押他项权证丢了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如果房产抵押他项权证丢了如何处理 如果房产抵押他项权证丢了房屋产权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房屋图纸文件,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刊登他项权利证书遗失声明,到交易主管部门领取重新补发的他项权利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二、房产抵押他项权证多久可以办理好 一般情况下,房管所自受理后五到7个工作日,房屋抵押他项权证就可以办理好了。 他项权主要有以下种类: 1.地役权; 2.地上权; 3.空中权; 4.地下权; 5.土地租赁权; 6.土地借用权; 7.耕作权; 8.土地抵押权。 三、房产抵押他项权证给银行吗 法律网提醒你,房产抵押他项权证给银行,贷款偿还完毕以后银行才会还给房屋他项权证。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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