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婚约彩礼返还的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法院判决婚约彩礼返还的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般情况下只要领了结婚证,离婚就不能要求退还彩礼。如果已经共同生活了,要回彩礼的可能性也不大。 但如果是因支付彩礼造成男方经济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确定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一)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二)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三)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四)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二、彩礼钱一般给多少 法律没有规定结婚的彩礼钱具体给多少,一般以自己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来衡量。符合条件下,彩礼是可以返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订婚彩礼返还的条件有哪些 (一)给付的钱财属于彩礼。 彩礼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财产,其具有明显的风俗性。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彩礼与赠与,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1、赠与对方财产性利益时是否基于当地的风俗。 2、是否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 3、财产性利益是否为不得已而给付。 而婚前赠与可以分为婚前附属条件的赠与和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婚前附条件的赠与是指以缔结婚姻目的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性利益已经交付给对方,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但婚前不附条件的赠与恰恰相反,一旦财产性权益已经交付便不能要求返还。 (二)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能要求退还彩礼。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院判决婚约彩礼返还的依据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给彩礼钱是风俗习惯,如果男女双方还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或者说还没有生活在一起的,彩礼钱都有可能返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