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酒驾驶有哪些可能造成不坐牢的情况 |
释义 | 一、醉酒驾驶有哪些可能造成不坐牢的情况 1.本身行为不认为构成犯罪,那么可以不坐牢。 驾驶人员在醉酒的情况下驾驶驾驶机动车上路,此时的情节属于显著轻微,另外实际产生的的危害也不大的话,这个时候不予定罪处罚。既然不予定罪了,意味着这个时候的醉驾行为就不能构成犯罪,自然也就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 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免予刑事处罚之后自然也可以不坐牢。 同样也是上述量刑指导意见中的规定,这个时候虽然会认定醉驾行为构成犯罪,但是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情节轻微,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话,那么也可以免予驾驶人员刑事处罚。这样的情况下,就属于定罪免罚,因而也不需要实际服刑坐牢。 3.虽然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符合缓刑条件。 在有醉驾行为的时候,符合条件规定的一般是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而按照《刑法》中对危险驾驶罪的量刑规定来看,一般是处拘役并处罚金。从这点上来看,其实就是符合缓刑中的一个条件,如果同时再满足其他条件的话,最终法官判刑的时候往往会对罪犯宣告缓刑。意味着,虽然此时也实际定罪判刑了,但是罪犯可以暂时不用在监狱服刑,也就不用去坐牢。而宣告缓刑的同时会有一个考验期,缓刑人员可以顺利的度过这个考验期的,最终就是不再执行原判刑罚,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不用坐牢。 二、如何准确认定醉酒驾驶 法律网提醒您,如下准确认定醉酒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到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三、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醉驾处罚标准是按危险驾驶罪处罚,醉驾属于犯罪性质的行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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