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履行购房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一、购房限购政策导致无法履行购房合同怎么办 限购导致购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限购政策出台前签订合同的,卖方应当返还订金或本金,各自承担己方的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限购政策出来后,买方明知不具备购房资格仍然签订购房合同的,不能要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购房合同生效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买房合同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合同签订时即生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双方约定了其他的条件或者期限的,自条件达成或者期限届满之日合同生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购房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房子买卖的合同纠纷时效是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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