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综合计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社会保障费用等费用。房屋拆迁纠纷可以找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 ![]() 一、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房屋拆迁纠纷找什么部门投诉 房屋拆迁纠纷找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三、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程序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程序如下: 1.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 2.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3.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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