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遣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是劳动关系 |
释义 |
一、派遣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是劳动关系 1.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 2.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但劳动关系依然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则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因此,派遣工和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 二、劳务派遣的组合性质 1.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它涉及三个主体:劳务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 2.这三者之间形成了三重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的服务关系,以及接受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关系。 3.这种用工方式的核心特征是雇用与使用相分离。劳务派遣单位作为雇主,负责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但并不为劳动者提供具体的工作岗位。 ![]() 三、劳务派遣与工龄认定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工龄的计算和认定涉及《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1.根据这些规定,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在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在劳务派遣关系中,所有的工作年限都可以算作是最后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的工作年限。 2.对于所谓的“逆向劳务派遣”,即原本是企业职工后被改为劳务派遣工的情况,司法实践多认为其不合法,被“逆向派遣”的劳动者仍属于本企业职工。 对劳务派遣的法律问题还有疑惑吗?法律网为你提供全面的法律解答,保障你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快来咨询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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