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犯罪嫌疑人的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批捕犯罪嫌疑人的什么条件 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条件: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嫌疑人进行批捕应具备的条件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二、批准逮捕通知书由谁发出 批准逮捕通知书由公安局或者检察院发出。公安局或者检察院逮捕通知书发出去后,由公安局执行逮捕。发逮捕通知书是办案的一种程序。法律网提醒您,逮捕通知书通常是给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并且还需要家属签字,逮捕通知书通常是公安机关进行申请由检察机关进行批准,需要由公安机关下达逮捕通知书给家属签字。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逮捕通知书应当写明逮捕原因和羁押处所。 ![]() 三、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多长时间判刑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三个月左右判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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