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保护有效规避工程分包风险之道 |
释义 | 一、法律保护有效规避工程分包风险之道 1.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专业施工分包人或劳务分包人。 2.发包人不得将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3.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4.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劳务分包属于一个例外。 5.总承包人不得全部转包,也不得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发包给其他承包人。 6.将工程的主体结构交由他人施工。 7.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都要具备资质,并且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 8.禁止再分包和转包。 9.分包人和总承包人对其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例外)。 10.注意分包合同关系的相对性问题。 二、工程分包纠纷的诉讼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工程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自纠纷产生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建筑工程分包纠纷的管辖如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法律网提醒,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