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给子女的房屋是否可以被撤销 |
释义 | 一、赠与给子女的房屋是否可以被撤销 赠与给子女的房屋可以被撤销。房屋赠与给孩子在权利转移前或进行公证前能撤回。产权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可以将房屋赠与孩子并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过户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房产赠与子女有哪些必须要做的法律手续 房产赠与子女必须要做的法律手续: 1.带齐相关资料与子女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 2.进行房产评估; 3.办理赠与公证; 4.缴纳税费; 5.办理过户手续。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三、房产赠与条件的规定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赠与条件的规定如下: 1.赠与人拥有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赠与合同不存在无效的情形; 2.该房屋不存在纠纷,具有房产证; 3.双方均为自愿的意思表示; 4.赠与协议进行公证; 5.办理过户登记,缴纳相关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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