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性质如何分类? |
释义 | 一、土地性质如何分类? 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其中: (一)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二)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等; (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荒山、荒丘、荒滩等。 二、土地分类的原则 (一)实用性和科学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尽量满足当前我国土地管理工作需要的情况下,维护土地分类的科学性,并尽可能的与其他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国际惯例保持一致。 (二)连续性原则。土地分类标准既要发展、修改,又要同原有体系和调查成果相衔接,尽可能小改、不改,也为以后的发展留有余地。 (三)多途径满足土地管理需要的原则。通过修改土地分类体系最大限度满足管理需要的同时,必须考虑通过其他渠道、方法来满足单靠修改土地分类尚难以满足的那部分需要,并在修改中为之创造条件。如城市、建制镇、村庄的建设用地面积等将另行单独列表统计。 (四)精简、协调的原则。凡能精简、归并的地类尽量归并,并使修改后的土地分类与原有土地分类相协调,既为过渡到城乡工地统一分类创造条件,又尽可能减少过渡成本。 三、土地的性质及过户方式 (一)集体土地 一般是农村土地,只能一个村户籍人员之间办理过户,需要买卖双方到村委会申请,受理会公示,全村三分之二同意后,在村委会办理过户,不对外村户籍转让。 (二)国有土地 又分为划拨和出让性质。划拨,是不能办理过户的,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转变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才可以办理过户。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过户只有几百手续费。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土地性质如何分类的相关法律知识,根据以上表述,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土地是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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