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合伙协议如何退伙 |
释义 | 一、没有合伙协议如何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合伙人的出资义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同时,合伙人对出资负有担保义务。 三、合伙事务的法律规定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换言之,就算真的没有合伙协议,想要退出合伙协议就应该具备法律规定的各种情形。但是为了在日常合伙事务中更好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还是应该签订并保留好合伙协议的。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没有合伙协议如何退伙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方面的困难,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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