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与遗赠区别具体是什么 |
释义 | 一、遗嘱与遗赠区别具体是什么 遗嘱与遗赠区别具体是: 1.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见证书只盖印章不签字可以吗 法律网提醒您,遗嘱见证书只盖印章不签字不一定可以。 1.该代书遗嘱是在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2.该代书遗嘱是在继承法实施后订立的,如果有其它法定继承人提出争议,一般受不到法律保护。 3.根据司法实践,该代书遗嘱是在继承法实施后订立的,但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且有证据证明遗嘱人不会写字(包括名字),且没有其它遗嘱相冲突,一般也认定遗嘱有效。 ![]() 三、变更或撤销所立遗嘱的情形 变更或撤销所立遗嘱的情形如下: 1.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推定为变更、撤销遗嘱。 2.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销。 3.遗嘱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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