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失物是否有所有权 |
释义 | 一、遗失物是否有所有权 遗失物仍然拥有所有权。所有权人只是暂时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权消失。 无论遗失物是由于所有人的个人原因还是直接占有人(如承租人)的过失导致丢失,所有人仍然保持对物的所有权。 然而,遗失物不同于埋藏物或隐藏物,因为所有人并没有放弃对物的占有。 二、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 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 1.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 2.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损毁、灭失的,拾得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拾得人应当返还遗失物给权利人。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你对遗失物的处理还有疑问吗?我们鼓励你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看法和经历。在法律网,我们一起学习法律知识,守护公平正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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