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的连续性是什么 |
释义 |
一、诉讼时效的连续性是什么 诉讼时效的连续性是指,当侵权行为持续存在时,诉讼时效期间并非从侵权行为开始之时起算,而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后,有足够的时间寻求法律救济。同时,也防止了权利人因长期未知晓侵权事实而丧失寻求法律保护的机会。 二、民事侵权诉讼时效 民事侵权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意味着,在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的三年内,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丧失胜诉权。 2.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如果权利人有特殊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诉讼时效。 ![]() 三、超期限的法院保护 1.尽管民事侵权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并不意味着超过期限就无法获得法院保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 2.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这主要是为了保障那些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的人,使其仍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面对侵权行为时,我们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寻求法律救济。同时,也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看完本文,你对诉讼时效还有其他疑问吗?法律网随时为你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你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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