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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一、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是什么意思
    去劳动局申请仲裁是指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或称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要求对该争议进行公断和裁决。这是一种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向劳动局提交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劳动局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调解协议得不到履行,劳动局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这个裁决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需要遵守。
    二、去劳动局申请仲裁的受理范围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认劳动关系争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审理范围。
    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审理范围。
    3.离职问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离职问题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审理范围。
    4.工作时间、休息假日、社会保险和福利等争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作时间、休息假日、社会保险和福利等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审理范围。
    5.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争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三、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要什么证据
    劳动争议案件的证据有以下的类型:
    1.书证。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在就职期间签订的协议书等;
    2.物证。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打卡记录、工资单等;
    3.证人语言。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4.视听材料。主要包括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监控录像、录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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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7:2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