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物业是否有权停水停电 没有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合同与供水供电合同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业主与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之间的供水、供电是基于合同的,仅在特定条件下才能中止服务。 物业公司并非供水供电的直接提供方,因此其停水停电的行为在法律上缺乏依据。 业主若拒不缴费,物业公司可采取法律途径维权,而非直接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同时,业主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反映情况或诉讼维权。 如果物业公司未经供水供电部门委托代收费用而擅自停水停电,给业主造成损失,业主有权追究其侵权责任。 二、物业公司的职责 物业公司的核心职责是维护小区的和谐与秩序,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设施维护、环境绿化等一系列优质服务。 收取物业费是为了保障这些服务的正常进行,而非作为惩罚或强制业主的手段。 物业公司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业主拖欠物业费的问题,而不应通过停止基本生活服务来施压。 有效的服务包括保障入口管理、夜间巡视和公共设施正常运作等,这些都是物业公司应尽的义务,也是业主权益的保障。  三、物业费收取标准 物业费的收取是有明确标准的,通常分为一级到四级,具体收费标准则根据当地物价局的公布为准。 这些费用的设计是为了维持小区的正常运作和服务水平。 即便业主未按规定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不得擅自停水或停电。 在无法供电或供水的特殊情况下,如天气原因,物业公司有责任及时通知业主,以确保信息的透明和业主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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