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里病假指哪些 |
释义 | 一、劳动法里病假指哪些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规定,病假即医疗期,指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时,停工治疗且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1.医疗期的长短由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决定,范围从3个月至24个月不等。 2.具体的医疗期划分为: (1)实际工作年限不满十年者,根据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同,医疗期为3至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满十年者,医疗期为6至24个月,具体年限视在本单位工作时间而定。 3.在医疗期内,企业应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其数额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80%。 二、医疗期的计算 1.关于《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提出,医疗期应从职工首日病休算起,连续累计。 2.例如,享有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从病休第一天起至医疗期终止日之间的任何病休日都将计入医疗期。 3.此外,病休期间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也应计算在医疗期内。 这一规定确保了员工在病假期间的权益不受非工作日影响。 ![]() 三、特殊疾病医疗期延长 在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情况下,如果员工在规定的24个月医疗期内不能痊愈,可经过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适当延长医疗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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