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起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起怎么处理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不了的,可以协商分期清偿赔偿款。但是若有能力赔偿而怠于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被告人的财产。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根据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用,按实际费用计算; 2.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损失赔偿按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或者按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计算护理费;没有收入或者聘请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护理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4.残疾赔偿金,根据上一年度被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残疾之日起二十年计算; 5.残疾器具辅助费,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用户年龄、中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寿命等因素,赔偿金额按普及器具成本计算; 6.财产损失,按实际财产损失计算。 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有时效限制吗 法律网提醒,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期限是永久,但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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