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证对象
释义

公证对象

公证所要证明的客体,包括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可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两种:仅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称单方法律行为,如立遗嘱、放弃继承权声明、撤销委托书等等;需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称多方法律行为,主要是各类合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是在法律上具有一定意义,对于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有一定影响作用的文件的总称。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发布和出具的文件,其内容只要不属于国家机密,公证机关均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给予公证。法律事实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客观现象,包括自然现象和人们的活动。如人的死亡、时间的经过、自然灾害等,都是法律事实,均可申请公证证明。公证通过证明的方法,确认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法律监督,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并在发生诉讼时,向人民法院提供有力的证明,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