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抗辩何时提出的 |
释义 | 一、诉讼时效抗辩何时提出的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抗辩应当在一审中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二、先诉抗辩权与诉讼时效抗辩权有何区别 1.产生的方式不一样。先诉抗辩权是一个天然的抗辩权,而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的效果是义务人抗辩权。 2.适用场合不一样。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诉讼时效,在我国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和继承请求权。 3.先诉抗辩权是一时性的,先履行者只要履行了其义务,那后履行者则不能再依此进行抗辩。而诉讼时效是永久性的,一旦诉讼时效经过,那就丧失了胜诉权。 4.适用时间不一样。先诉抗辩权中是合同履行中,而诉讼时效抗辩则要在时效经过后才能适用。 ![]() 三、诉讼时效抗辩是否要明示 诉讼时效抗辩要明示。法律网提醒您,默示是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权的一种方式。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诉讼时效的抗辩的提出方式,当事人既可以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提出;但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能进行释明或主动适用时效抗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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