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失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失效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失效的法定情形是: 1.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2.离婚协议中对于一方进行了限制,比如限制对方再婚; 3.离婚协议侵犯了第三人的权利,比如通过签订协议侵犯第三人的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应当具备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书要写明下列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离婚原因; 3.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4.孩子抚养问题; 5.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6.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7.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 8.精神损害赔偿。 ![]() 三、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时间有多久 离婚协议书自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离婚协议书属于合同的一种形式,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并且没有法定的无效事由,就会发生法律效力。法定无效事由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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