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待遇纠纷的仲裁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工伤待遇纠纷的仲裁程序是什么 工伤待遇纠纷的仲裁程序如下: 1.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2.审查受理; 3.仲裁准备; 4.仲裁审理。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申领工伤待遇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申领工伤待遇的条件如下: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社保局填写《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 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 ![]() 三、工伤待遇官司打多久 工伤待遇官司打三到六个月,一般情况下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作出一审判决,二审一般三个月作出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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