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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具体怎么才算敲诈勒索
释义
    一、具体怎么才算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是:
    1.敲诈勒索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3.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权利;
    4.客观方面存在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二、敲诈勒索构成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构成犯罪的刑事管辖如何确定
    往往是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行为地和结果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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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2:37:33